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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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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设立文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决定
发布日期: 2019-06-13      信息来源:      点击数:

宿迁学院文理学院文件

宿院文理〔2019〕6号


关于设立文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决定

各系、部门:

依据《宿迁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条例》有关之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经研究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,现设立宿迁学院文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,人员组成如下:

主 席:陆海霞

副主席:李明善 赵士银

委 员:(按姓氏笔画排列)

朱沛雨 吉益民 刘 文 陆海霞 李明善

杨传达 张春红 季 芳 赵士银 费绍金

晁成林

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秘书1名,由郭静担任,负责日常工作。

特此通知

文理学院

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

主题词:设立 学位 决定

宿迁学院文理学院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印发

 地址: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  

联系电话:0527-84200032,传真:0527-84203855 邮编:223800

江苏省宿迁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  Email:jwc@squ.edu.cn